近日,位于上海宝山区某单位找到我们上海建研院对他们的吊车梁主厂房进行厂房抗震鉴定,经过我院厂房抗震鉴定专家现场勘查了解到,该厂房于上世纪80年代初建成投入生产,区域主厂房为单层多跨钢结构排架厂房,其中本次检测范围内的厂房共三跨,现在因安全生产需求,需将AB跨内现有352#行车(Q=60t,LK=32.5m)整体更换,将BD跨现有342#车行(Q=60t,LK=32.5m局部更换)、将DF跨现有332#车行(Q=25t,LK=27.5m)整体更换;
且该厂房使用至今已X过30年,可能存在钢结构构件锈蚀引起截面削弱、连接节点失效等影响厂房结构安全的因素。因此,为确保区域主厂房结构、构件的安全及正常使用,并合理的利用原结构,根据X及上海市现行建设工程相关规定,《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23-200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等技术,对本次涉及吊车梁改造的区域主厂房部分区域进行抗震鉴定,为吊车梁改造及可能的加固设计提供依据。
本次鉴定内容主要包括:
1.对检测鉴定范围内厂房平面布置,主要构件尺寸进行复核。
2.对检测鉴定范围内厂房基础相对沉降进行调查。
3.对检测鉴定范围内厂房钢材材料强度进行检测。
4.对检测鉴定范围内厂房结构外观完损状况进行普查。
5.根据检测结果、原竣工图纸、改造方案,对检测鉴定范围内厂房进行抗震构造措施分析及结构验算分析。
6.提出相应抗震鉴定结论、处理意见及建议。